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本月起,省内各高校开始集中受理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申请,集中评审及数据录入将于10月20日截止。
据介绍,国家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按照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据悉,去年因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得者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而空下的名额,省内各相关高校要用在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中。为了使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更加公平、合理,结合前三年评审实际情况,今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学生,原则上各高校要分别控制在综合考评成绩(没有综合考评成绩的高校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的3%和2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