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社会团体收费治理规范工作,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此次清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八类: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收费行为。
按照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 (市)区将对社团的现有收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清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并对每项收费研究提出取消、调整和保留的意见。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结合自查自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对社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合理性审查,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取消和调整,并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涉企收费数额较大、牵涉面较广或存在问题的协会开展重点抽查,督促落实治理规范的各项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