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外语考试达标
不受证书有效期限制
本报讯(记者 王红)201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本月启动,针对参评人员有关职称外语期限的疑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出通知,凡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人员,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时原有职称外语等级证书有效期不受限制。
按照规定,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除此之外,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仍按原有规定仅在当年有效。
无论哪种职称外语成绩,若职称参评人员申报或聘任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