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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四种习惯” 做好“四个表率”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着力点
突出“四个加强” 争当“四个表率”
恪守为政之责 常怀律己之心
在选人用人上应切实做到“四个自觉”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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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做四项监督制度的模范践行者

赵新中

四项监督制度的制定和出台,为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坚实制度保证,既是解决监督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又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

近段时间以来,通过认真研读和系统学习,我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相比原有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具有四个显著特点和三个重大突破。四个显著特点,即:一是针对性强。四项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责任追究模糊不清、难以下手的尴尬局面,直指选人用人方面要害。二是系统性强。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相辅而行,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监督、离任检查、违规查处的监督机制。三是科学性强。四项监督制度科学处理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内在关系,明确规定了责任主体、责权关系,划分了责任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措施,使监督能够切实落到实处。四是操作性强。四项监督制度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时的违规情形和应负责任,并对违反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给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从而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监督上更加具有了可操作性。三个重大突破,即:一是全面与重点并抓。四项监督制度在改变过去制度存在缺漏环节的同时,针对当前存在的选人用人上的种种不正之风,重点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触及了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二是预防与惩治并举。四项监督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不正之风的“防火墙”,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三是事前与事后并重。四项监督制度事前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了操作程序,事后通过明确责任追究措施,增强了监督实效,从而形成了环环相扣、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

四项监督制度将模糊概念具体化、操作流程规范化、违规责任明晰化,堵塞了干部监管的漏洞,形成了易于操作的工作规范,是今后一个时期干部监督管理的指南针和风向标。那么,作为一名基层党委负责人,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责任人,同时又是被监督的重点对象,怎样才能不折不扣地把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到位呢?我觉得必须从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着手,正确履职尽责,科学行使权力,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真正成为四项监督制度的模范践行者。

首先要增强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基层党委负责人作为四项监督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带头严格自律,坚决不越四项监督制度的“警戒线”、不触四项监督制度的“高压线”,当好履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者、监督者。要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不搞“一言堂”、不搞特殊照顾、不搞政策倾斜、不搞“暗箱操作”。同时要严格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把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切实使选人用人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其次要增强党性意识,正确树立导向。选什么样的人、怎样用人,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用人风气和质量,在干部队伍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很重要的就是要通过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强化“德才兼备、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尊重民意”的用人导向,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的干部队伍。

第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行程序。执行好、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必须坚持以正确履行责任、严格遵循程序为根本保障。重点要把好“三个关口”,即:严把推荐关,推荐干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考察对象;严把考察关,对考察对象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真凭实据;严把决定关,在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对会议研究通过的要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避免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最后要增强法纪意识,认真遵守纪律。能否把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到位,认真遵守纪律是一个重要前提。具体讲就是要严格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对干部考察工作中因工作不细致或违反纪律造成失误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在推荐考察、研究讨论干部任免时,凡涉及与会人员或其亲属的,当事人一律回避,努力营造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为中共金水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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