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6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体验采摘乐趣 共享丰收喜悦
全警上阵保畅通保稳定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提高
麦播期有6次冷空气活动
乡村青年科技文化节启动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启动
图片新闻
郑州市市区普通中学学区划分方案
上接第一版②
上接第一版①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提高
我省惠及45万人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天,省民政厅传出消息,我省将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惠及45万人。

民政部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8690元、27780元、26870元,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73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524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9890元、19890元和8600元。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再提高

我省惠及45万人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