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月五次潜入粮库
两“硕鼠”盗粮上千斤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胜利 利朋)昨日,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无钱上网,在3个月内连续5次盗窃国家粮库粮食的新密“硕鼠”宋超峰、宋丙杰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1500元。
21岁的宋超峰家住新密市刘寨镇,辍学后因长期赋闲在家,便养成了上网的习惯,任父母怎样批评,宋超峰依然我行我素。父母不给提供经济来源,宋超峰就开始“自谋出路”。2009年11月的一天,没钱上网的宋超峰和同镇的宋丙杰骑摩托车找朋友玩时,发现新密市刘寨粮管所仓库后面的窗户没有关,便起了邪念。当天晚上7时许,宋超峰两人共盗窃小麦100余公斤。随后宋超峰骑摩托车将盗窃来的小麦送到刘寨镇一私人粮店卖掉,得款170元。拿到钱后,二人直接进入新密一网吧上网予以挥霍。
尝到甜头的宋超峰两人,又如法炮制连续作案。据了解,2009年11月份至今年2月份,宋超峰两人先后5次来到刘寨粮管所仓库偷取小麦,并用卖得的钱来支付上网费。案发后,经有关部门认定,宋超峰、宋丙杰5次共计盗窃小麦672.25公斤,价值1297元。4月19日至4月28日,被告人宋超峰、宋丙杰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