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群英)辖区内的违法建设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9月14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建设要依法坚决拆除,确保今后不再发生新的违法建设;不能自行拆除的由政府部门组织人员强制拆除,对拒不拆除且阻挠执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5日,二七区召开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开展一个月的违法建设专项查处行动,对查处不力的村组(社区)、乡镇(办事处)及职能局委负责人给予行政问责处理。
中秋节日期间,二七区召开党政会议,落实贯彻郑州市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台了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知、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以及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县处级领导分包责任制,每一位领导干部包一个村,全力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辖区村组(社区)干部、乡镇(街道)包村干部、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督导组成员分别是违法建筑发现、上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责任人,接到群众举报后,责任人须在两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个工作日内对违法建设事实进行认定并告知违法建设当事人。当事人须在告知后3日内自行拆除,对于拒不拆除的,认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违法建设,由所在乡镇、街道在4日内予以拆除;对认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由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督导,乡镇、街道、规划、土地、建设、行政执法、巡防等相关部门7日内予以拆除。
二七区要求查处违法建筑要做到“两个不允许”,第一不允许发现不了问题,第二不允许解决不了问题不报告。二七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小组设立有奖举报电话66931187,鼓励市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