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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郑州审判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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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安士勇

始终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法官的精神状态很重要。人民法官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会有一种追求,有一股力量,有一颗恒心,就能成就一番事业。

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热情来自于哪里?来自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行动准则,来自于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崇高追求,来自于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切关注,来自于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来自于对审判工作的热爱和负责。只要每个法官时刻都能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保持不甘居人后的志气、奋起直追的勇气、勇于探索的气势和敢为人先的气概,不断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工作就能搞好,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境外因素与境内因素相互交织、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当事人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相互交织的复杂局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同时,人民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少数法官精神状态不对头,有的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和奋斗的激情;有的光当官不干事,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的只当好好先生,不讲原则,明哲保身,好事推倒别人,难事推给别人;有的对个人的名利地位和进退留转看得过重,只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精神状态,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格格不入,同法官担负的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很不相称,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奋发进取、实干苦干、淡泊名利的精神状态。

第一要大力倡导干事、营造鼓励干事、支持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能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要使肯干事的人、干成事的人感到光荣,受到尊重,形成以实干为荣、空谈为耻的社会风尚。

第二要保持平常心。以豁达的心态对待个人名利,这既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境界。不管岗位如何变化,对党对人民的事业尽心竭力、恪尽职守的宗旨不能变,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奋发的精神去对待工作,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上,把全部本领施展在审判工作上。

第三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开阔的眼界。没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就会失去对事业对生活的追求,失去奋发进取的精神动力,迷失人生的坐标和方向。我们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时代发展紧密相连,把所从事的工作放到全省、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就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下看准时代发展的方向,保持清醒的头脑,即使身处困境也能从容面对。

第四要在学习中培养,在实践中锤炼。要克服思想懒惰、纠正忙于应酬的问题,也要坚决克服学用脱节、言行不一的学风,更不能找人代劳,而要使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第五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奋发”,就是要振奋精神,顽强拼搏,形成一种蓬勃朝气、一种昂扬锐气、一种浩然正气;“有为”,就是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有新作为,在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上有新作为,在深化司法改革,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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