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产业集聚区
项目须通过会审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产业集聚区项目会审机制的通知》,将对所有拟在省级和市级产业集聚区布点建设的项目建立会审机制。
通知指出,项目会审程序由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规划局等单位参加,根据项目上报情况,定期集中会审。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与主导产业配套项目和专业物流等配套项目入驻产业集聚区。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投资强度过小、能耗高、污染大、技术含量低、应用落后生产技术和设备的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对审核同意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纳入我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范围,在项目手续办理上开通“绿色通道”,限时办理相关备案、土地、环保等有关手续。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考核办法》已经出台。连续两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后5位的产业集聚区,将建议市委调整其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