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
严查行政执法“以罚代刑”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今年10月起至2011年6月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以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经济领域作为切入点,将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部门监督移送一批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以罚代刑的涉嫌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商务部等四部门1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目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仍然存在,损害了法律尊严,影响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按照《方案》,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检察机关、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对移送的线索要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牵头作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商务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与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