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赔了300元
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路莹)昨日上午,在郑收废品的残疾人赵春国紧紧握住南阳新村街道南丰社区人民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没想到调解员会这么重视我的事,谢谢你们这两天为我这点小事跑前忙后的。”
原来,国庆节期间,赵春国在南阳路雅美佳公寓收废品时,骑电动三轮车不慎将地下车库的电子栏杆撞断。当时由于双方因维修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物业便扣下赵春国的三轮车和100元押金。10月8日,社区民调员于凤华、马玉荣在社区内排查矛盾纠纷时了解到了此事,于是,电话通知了赵春国,召集双方坐下来解决这个事情。物业称,撞断栏杆赵春国负完全责任,已与厂家联系过,更换栏杆的费用得1000元。赵春国也承认撞断栏杆是自己的错,但他诉说自己腿有残疾,爱人去世,一个人带两个孩子,靠收废品养家糊口,经济状况非常不好,请“高抬贵手”。
为此,社区调解员给物业做工作,看能否不通过厂家更换,找人修好栏杆,减少一部分费用,物业表示同意。调解员向物业要来厂家的电话,多次与厂家驻郑州技术服务中心的小陈联系,向其反映赵春国的实际情况,取得对方的理解和同情,经多次协调,最终厂家以700元的成本价同意更换一套新的电子栏杆,为赵春国节省了300元钱。在两名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协议,赵春国赔偿物业700元钱,物业将三轮车和100元押金退还给了赵春国,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