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实习生 王水涛)记者昨日获悉,市物价局初步定于10月22日上午9时召开供热计量价格简易听证会,对方案进行讨论和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消费者6人,经营者3人,专家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城市管理局1人,建委1人。
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将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对居民供热计量价格(试行)方案进一步完善,最后将我市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试行)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针对此次居民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
为顺利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并保持我市集中供热价格相对稳定,此次测算的供热计量试行价格不涉及全市集中供暖价格的调整,暂以现行按面积收费标准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测算两部制热价的标准。以后,随着供热计量收费的逐步推广和数据的收集,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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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对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要求,从2010年开始,我市集中供热区域内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用两年的时间,完成单体建筑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计量计价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