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闫亮 郭鸿君) 平坦、整洁的水泥公路,蜿蜒在山岭之上,把藏在大山里的村庄和外界紧紧地连接在一起。公路上车来车往,运来了希望,带来了财富。公路旁楼房林立,展示着和谐,诠释着幸福。自“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推行以来,登封市以群众为“靠山”,把民主烙在群众心坎上,结合实际修改《村规民约》,极大地提高了村级民主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准确把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在农村应用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在《村规民约》修订时,重点研究分析群众的参与意愿和心理需求,重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的政策规定相衔接,重点坚持与时俱进,将村级层面上新村规划、村务公开、农村低保、计划生育、土地征用、干部作风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融入村规民约之中,使村级管理有据可依,群众监督民主合法。同时坚持村规民约真正修订、基层群众真正讨论、群众大会真正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真正落实的“四个真正”方针,严格遵循合法、民主、对等、互约、自愿、诚信六大原则和起草、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大会通过、组织实施、乡镇备案六个程序修订村规民约,确保条款合法、群众拥护、约束有力、有实际实效。
各村居根据本村经济水平、风俗习惯和群众基础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可以采用的政策措施,把群众认同的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及一些适合本村实际的小政策、土办法经群众讨论后“合法化”,注重责权对等、注重双向约定、注重一村一约、注重实际管用、注重群众满意,使村规民约约定和合同约定规范乡村两级管理服务行为,依法、依规、依约、依合同开展好农村各项工作,真正使村规民约成为乡村两级管理的工作抓手。
据悉,该市已有30%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完成了《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