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开征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
内外资企业交税再无差别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布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是我国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统一。
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我国一直对外资企业实行比国内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1994年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着手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财政部介绍,在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目前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