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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为先
——记新郑市孝亲敬老先进个人王清智

本报记者 赵杰 高凯 万斌 通讯员 高淑芳 文/图

下班回家干什么?运动、娱乐、消费,还是干其他的事情?家住新郑市的王清智的回答可能会出乎你的意料:急急忙忙赶回家,陪白发苍苍的母亲。

今年44岁的王清智,在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机械队工作。在他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把他们兄妹四人抚养成人。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虽然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王清智从小就特别懂事。看见别的孩子在玩父亲买给自己的玩具,他从来不闹着向家里要。每天母亲拖着疲惫的身影从地里回来,还要照顾他们兄妹4个,有时候忙到半夜还得洗衣服,憔悴的身影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上小学的他就暗暗下决心:长大了一定要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1985年我当兵走的时候,俺妈哭着把我送到车上,怕我吃苦。她把一大早就煮好的热腾腾的鸡蛋塞到我手里,到车上一看,袋子里还夹着几块钱,那可都是她省吃俭用存下来的啊,她从来不舍得往自己身上花一分钱!”回忆起以前,王清智满眼含泪。在他参军期间,每月只有十几元津贴,可他只留下必要的生活费,其余的都寄回家,补贴家里生活,只想自己的母亲过得好一点。

1989年,王清智复员回家找到了一份比较理想的工作,每次领到工资或补助,都要给母亲寄回去一些。成家之后,母亲也老了,更需要人照顾了。王清智的媳妇刘喜玲在他的感染下,对婆婆也特别的孝顺,这让王清智很安心,也很庆幸自己找了这么好的一个伴儿。刘喜玲谈起婆婆,脸上挂着些许骄傲:“俺妈说俺比亲闺女还亲嘞!俺就把她当自己的亲娘伺候嘞,谁没有个老的时候,将心比心呐!”

1999年10月,70岁高龄的母亲不小心滑倒,摔成粉碎性骨折,王清智得知后立即请假赶到她身边,去郑州做手术换股骨头,一切费用都是他筹借的。他每天在身边悉心照料,端水换药,直至半年后老人基本康复。但由于老母亲年事已高,留下股骨头坏死的毛病,2006年12月母亲又得了半身不遂。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去年,王清智的大哥、二姐家接连出了意外,家中失去了俩亲人,哥姐俩备受打击,自顾不暇;大姐年纪大了,还要照顾小孙子。照顾母亲的责任就落在了王清智的身上,但是他们夫妇毫无怨言。为了照顾好母亲,王清智与喜玲商量,让她辞去工作专门在家照看母亲。

王清智工作很忙,但他始终如一地悉心照料着瘫痪在床的母亲。母亲生病,他一口一口地喂母亲吃饭、喝水;母亲卧病在床不能动,他为老人端屎端尿、洗尿布、洗脏衣服。十几年中,无论多忙,他都要抽出时间看看母亲,坚持为母亲整理床铺,晾晒被褥;不管多累,他都坚持与老人拉拉家常,他下班进家第一件事就是到母亲跟前,说几句贴心话,为母亲梳梳头、捶捶背、揉揉肩,给她端盆热水烫烫脚,给母亲讲笑话、说故事,逗她开心。

亲情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是做人的本分,各种品德形成的前提,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人子,王清智做到了百善孝为先。他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换来了亲人的微笑、家庭的温馨、外人的尊重、社会的肯定。在新郑市今年 “十大孝子”评选活动中,他被评为先进个人之一。面对荣誉,王清智感慨万分:“一个人如果连孝敬父母、报答养育之恩都做不到,谁能相信你的为人呢?又有谁愿意与你打交道呢?”

每天清晨,王清智亲自为母亲梳头,用一点一滴的行动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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