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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龙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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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妻”不满打死“儿子”
李海龙被判无期

本报讯 (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爱花 鹏飞)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广受社会关注的“李海龙伤害致死‘儿子’”一案有果,因犯故意伤害罪,李海龙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李海龙是新郑人。7年前,李海龙的父亲再婚,当时继母15岁的女儿孙梅(化名)跟随妈妈一起来到李海龙家。后来,孙梅去北京打工,认识了一个男友并同居。但后来双方分手,当时孙梅已经怀孕4个月。此时,她的家人建议孙梅与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李海龙结婚,两人于2007年年底,举行了结婚仪式,因为当时孙梅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并没有领结婚证。不久,孙梅腹中的孩子降生,就是小虎(化名)。在接下来的日子,孙梅对李海龙越来越不满意。2009年10月,孙梅生下女儿,两个月后,再次和李海龙闹矛盾的她抛下儿子和女儿去北京打工。

今年1月28日夜里11时许,小虎哭闹不止 ,李海龙开始狠狠地抽打小虎耳光,并朝孩子胸部打了一拳,孩子嘴里当即就流出了血,且呼吸困难。见此,李海龙慌了,开始给孩子做人工呼吸,后将孩子送到村卫生所。由于伤情严重,小虎又被从镇医院、新郑市医院转到郑州市儿童医院,但医生没能留住这个两岁孩子的生命。1月31日,小虎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8月,此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庭审理后认为,李海龙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此案是因家庭矛盾而引发,被告人李海龙实施伤害行为后,积极将被害人送至医院抢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被害人亲属均要求对被告人李海龙从轻处罚,遂判处李海龙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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