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案终审维持原判
肖传国拘役5个半月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11月4日报道,3日,方舟子遇袭案在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宣判。该院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对肖传国(微博)等5名被告人的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在10月10日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肖传国和戴建湘拘役5个半月,判处许立春拘役4个月,龙光兴拘役3个月,康拥军拘役1个半月。
上午10时,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走出法院。高子程说:“此案案外因素太多,纯粹从法律角度讲,肖传国就是要故意伤害方舟子,但其伤害行为没有构成犯罪,只能治安处罚。现在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就偏离了法律的轨道。如果认为雇凶打人的行为尽管未达到严重后果,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通过修改现行法律来予以规范,但不能在修改法律之前随意找个别的罪名来定罪。”
高子程说,根据事先双方的约定,二审维持原判后,他会向上一级法院提起申诉。
方舟子并未前来旁听宣判,方玄昌和他们的律师彭剑则早早到来。
此前,方舟子于11月2日首先在其博客中披露了3日将二审宣判的消息。他表示:“已知这将是终审判决,不会发回重审,而是维持原判。程序违法,定性不当,量刑出奇的轻,舆论汹汹,都没关系,要怎么判就怎么判,以此提醒大家,中国法治的路还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