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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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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应与时俱进贴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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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宣传应与时俱进贴近需求

郑州市中原区地税局局长 杨武明

自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税收宣传月”以来,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走过19个年头。各级税务机关举办了诸多形式新、效果好的宣传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也逐渐深入到广大群众心中。作为一个基层征收单位,我局身处税收宣传最前线,通过开展税法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我们深刻认识到税收宣传的关键点,即与时俱进,贴近需求。

一、税收宣传要做到与时俱进

近年来,随着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强力推进,税收管理正逐渐发生重大变革,同时,由于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固守传统宣传阵地的思路已略显保守,在形式、内容等方面不断适应新变化无疑是税收宣传始终保持活力的关键。

首先,在宣传载体上,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通信、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手段,扩大宣传效果。比如,利用当前广泛覆盖的通讯网络,税务部门设立短信发送平台,与企业建立定期联系长效机制,通过短信形式定期发送税收政策知识和纳税提醒,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其次,在宣传形式上,不能局限于条幅、宣传板等传统方式,可以通过更加直观的漫画、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再次,在宣传内容上,除了开展政策知识的普及外,还应积极开展沟通式的宣传,让纳税人了解税收不仅取之于民,而且用之于民,看到由税收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增强作为纳税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税收宣传要贴近纳税人的需求

充分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让纳税人满意,是税收宣传的关键,也是税务机关体现其服务职能的重要环节。

税务部门应充分了解辖区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纳税人的需求,抓住各种群体最感兴趣的问题,宣传与其切身有关系的内容,一方面可以定期组织专题政策培训;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让每个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的接触中,都成为一面税收宣传的旗帜,把政策宣传融入到日常纳税服务工作中去。同时,还要针对广大纳税人关心的税收事项,比如税负的确定原则、税负标准等内容,积极开展宣传。

三、税收宣传要贴近税收征管的需求

税收宣传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纳税人法制观念,让纳税人自觉接受税收管理。这就要求税务部门把工作做在平时,积极站在日常税收管理的角度,纳税人需要什么,就行之有效地宣传什么,促进税收征管更加顺畅。

首先,应加强办税常识宣传。把办理流程、资格条件等办税常识的宣传作为整个工作开展的首要步骤,让纳税人及时全面了解办税程序和注意事项,准确办税。其次,应加强征管信息化辅导。税务部门要加强征管信息化相关内容的宣传,及时解决纳税人在这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征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再次,加强对纳税典型的宣传。要采取树立正反两方面纳税典型的手段,不断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通过公告或者在新闻媒体曝光偷逃税等涉税违法案例,大力表彰纳税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树立依法诚信纳税光荣、偷逃骗税可耻的舆论氛围,促进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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