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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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国税稽查“五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双提高”创良好人口环境
办公楼变身“博物馆”
2011年考研现场确认启动
党建“开花” 创建“结果”
社区帮扶要彻底
居民才能得实惠
落实《廉政准则》
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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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前座谈 查中辅导 查后建议
国税稽查“五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案件查结后,纳税人的涉税问题是否进行了改正。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程序是否合法、行为是否廉洁、执法是否公正、态度是否文明?”带着一系列疑问,近日,市国税局稽查局稽查七科李科长带领国税稽查人员来到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上门进行回访。

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握着李科长的手,连声称赞: “以前,尽管我们公司财务处理很规范,但一听说税务要稽查,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现在好了,你们推行的查前自查,给我们提供了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发现问题不做处罚,不影响我们的纳税信誉,我们感到放心多了!”

这只是市国税局稽查局利用稽查办案全面、深入的优势,对纳税人开展服务活动的一个缩影。

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李巍告诉记者,2010年以来,国税稽查局以“执法服务并重,和谐征纳关系”为主题,把“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贯穿到纳税检查的全过程。同时,还推出了《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服务型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服务型稽查,促进稽查工作的创新和提高。

近年来,市国税局稽查局顺应新形势和新任务,适时贯彻服务型稽查理念,采取“自查前置、查前座谈,查中辅导、结案约谈,查后建议、全程监督”等措施,将税收服务与稽查执法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拉近了税企距离,提升了稽查效能,实现了三个转变:稽查人员从工作理念到行为方式的转变、稽查工作由“刚性执法”向“人性化执法”的转变、稽查手段由“单纯执法”向“执法服务”的转变。截至目前,全市国税稽查入库4.7亿元,占全省稽查收入近三成。

服务型稽查理念即在依法稽查的前提下,从案源确定到查前、查中、查后全过程,始终将“五心”服务融入于执法之中,体现了执法与服务的有机融合。

抬高门槛严格准入,让纳税人“安心”。以往一个纳税年度,因种种原因,有的纳税人被重复检查两三次,纳税人往往不胜其扰。推行服务型稽查以来,该局规定,除上级交办案件外,查前先调查,非有实际线索不下达案源检查。为避免重复检查,除举报案件外,三年内不安排第二次检查。同时,还在选案环节下工夫,拓展信息运用,建立选案数据库。依托税收分析监控系统,提取外网信息,进行数据分析,设定行业分类标准,建立分类清晰、资料翔实、查询便利的选案库。将选案库内所有企业按照所属管理局、行业、年缴纳各税的数额、行业税负情况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分行业管理,选案时按照关注程度的高低进行选取,大大缩减了选案时间。实地调查,验证案源。选案人员主动深入企业全面搜集有关信息,了解纳税人经营情况。如在房地产企业检查中,该局通过实地调查,筛选出有重大疑点的纳税人,大大提高了选案的准确率。2010年前三季度立案检查案件99户,有问题案件99户,选案准确率达100%。

强化服务理念,让纳税人“省心”。以前,稽查案件基本采取调账检查方式,因调查等原因,个别案件检查时间长,财务人员经常往返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如今,该局在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检查方式灵活多样。明确检查时限,提高检查效率。结合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市稽查局规定案件的检查时间一般为30天,需要延期的,一般案件不超过50天,重大案件不超过100天。要求检查人员针对被查对象的特点和被查企业的具体情况,灵活把握检查方式,减轻企业不必要的负担,让纳税人“省心”。检查中,该局要求稽查人员和企业人员对相关账簿资料共同查找问题,对于财务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差异,导致一些非主观故意的税收违法行为,要求稽查人员既要做税收法律的维护者,也要做税收政策的宣传员,热情耐心地做好纳税辅导,使税务稽查和纳税辅导有机融合。

畅通沟通反馈渠道,让纳税人“暖心”。案件结案前检查人员与企业进行约谈,认真倾听纳税人的陈述申辩,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区分不同性质进行处理,增加处理的合理性和“人情味”。对分歧较大的意见,沟通反映渠道顺畅。一方面,由稽查人员向机关内部各级政策部门请示,另一方面建立企业意见反映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意见可以准确、及时地传递到政策部门和主管领导,通过两个渠道信息的相互印证、制约,实现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客观性。通过各层级的税企双方平等坦诚约谈、沟通,有利于正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规范企业的财务处理及纳税行为,确保稽查执法和服务到位。结案约谈制度的规范实施,有效消除了企业的抵触情绪,提高了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

透明的服务岗责体系,让纳税人“放心”。服务型稽查实施整个过程,该局严格落实大组稽查模式,全程监控案件运行。每个自查小组由检查科长、案件管理人员、专职监察员和检查人员至少6人组成,专职监察员交叉使用,查中实行案情分析制,集体定案制和案情公开制。这种检查模式,增加了案件的透明度和知情面。采取大组稽查模式以来,2008年户均入库197万元,2009年户均入库233万元,2010年上半年户均入库达到了346万元,查处力度提升的同时没有接到一起举报投诉。该局还制定了《稽查内控机制》,紧紧围绕案件查处,查找风险点,结合所从事具体的稽查业务流程实施监督,并明确执法办案工作纪律及违法责任追究,从制度上对稽查工作中的内部监督控制进行了规定。引入外部监督方面,该局今年还聘请了30名人大代表、商会会长担任特邀监察员,对稽查人员日常执法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和纳税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创造良好税收环境,让纳税人“定心”。服务型稽查的推行,要为纳税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环境。近年来,该局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以对“郑州亚兴工贸有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案的成功突破为契机,联合辖区内工商、公安、审计、地税等职能部门,形成长期整治机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进行打假。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国税系统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协助下,共查处制售、贩卖、代开假发票案件47起,查获各类违法票据104万份,查补入库税款1210.39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全市纳税环境得到明显净化,虚开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相关行业秩序得到了规范,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升。

市国税局局长李和圈坦言,服务型稽查贴近形势,贴近实际,贴近纳税人,实施以来,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国税稽查部门查办的案件没有一起应诉案件,没有一起纳税人信访事件,纳税人对稽查执法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税企关系更加和谐。

本报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陈锟 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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