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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
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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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本报记者 孙瑞 高凯 通讯员 左利杰

11月19日,寒冷的天气,新郑市和庄镇劳保所里却暖意融融。“大叔,您一次办这么多呀?”“是啊,这是好事啊,我们全家人都办。”48岁的和庄镇老庄刘村民刘遂军高兴地对记者说。

作为新郑市2010年为民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新郑市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全市新增参保居民10.31万人,累计参保居民达到13.13万人,享受待遇人数达到6.4万人。

新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新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

为及时把“老有所养”的惠民政策送进千家万户,新郑市在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宣传版面进行宣传的基础上,还通过在网络、电视等媒体上设置政策宣传专栏、连续播放专题新闻,举办养老保险知识竞赛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召开群众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好政策,因此,新郑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把落实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作为一件民生大事来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保所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冒着酷暑严寒、放弃休息日,耐心解释、认真登记,深入基层、上门服务,加班加点为参保群众办理参保业务,使群众及时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实现了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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