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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让俺心里“亮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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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让俺心里“亮堂堂”
——新郑市加强农村村务监督纪事

本报记者 赵 丹 李楠楠 通讯员 李向华

为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今年以来,新郑在全市312个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统一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印章、有阵地、有制度、有工作档案,由此健全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三者相辅相成、互相制衡,在全市农村(社区)形成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机制,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延伸至最基层的村级组织。这一制度的推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构建了村民自治的权力制衡机制,开辟了村民自治的新途径。

加强村务监督解决“三不问题”

“既然通过选举让俺当了村务监督员,俺就要做好监督,保障村民的权利!”城关乡端庄村赵秀红告诉记者,“以前村里的监督员很多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现在村里村民代表选出监督员后,名也正了,大家都愿意去监督了,市里又对俺专门进行了培训,俺也知道咋去监督了,大家都可积极!俺村作为南水北调途经村之一,在征地补偿款发放和承包地调整上,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村民们都十分满意”。

近年来,新郑市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切实把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解决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三不问题”。同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行为,对其进行了定位:议政不添乱,发挥政策宣传员作用;参政不越位,发挥村务监督员作用;廉政不掺假,发挥信息反馈员作用。

“小报”让村民知晓“村务大事”

“以前俺总是觉得村里的大事,只有村里的干部才能知道,心里觉得可别扭,现在有了《村情民意》小报后,像俺村每一项工程的实施、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监督审核,及时公开,俺们老百姓也能知道村儿里的大事了!”新村镇裴李岗村村民裴土林高兴地对记者说。

新郑市在全市312个行政村(社区)推行《村情民意》小报制度后,有效地解决了张榜公开保存难、广播公开听到难、大会公开召集难等村务公开工作中内容不及时、不连续、不全面的问题,受到广大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

“《村情民意》小报容易保存、内容丰富、公开事务也很清楚,成了群众参与村级管理的重要媒介,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会继续督促每个村办好他们的报纸!”新郑市纪检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深化三资服务功能,确保三资保值增值

“现在对村里开支、资产、土地情况有啥不清楚的,到三资中心去,可方便了,咱一点触摸屏,随时都会看到咱村的管理情况,咱心里更亮堂了。”这已成了村民们津津乐道的稀罕事,该市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去年“建中心、核三资、优制度、重程序、严把关”基础上,今年又以“健机制、信息化”为抓手,健全长效机制,创新管理服务手段,率先在龙湖镇、八千乡、郭店镇等乡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配备了触摸屏查询系统、液晶电视、扫描仪等设施,分资金、资产、资源、合同四大块,将“三资”代理内容及图片、原始票据等分门别类全部录入计算机系统,使农村“三资”管理从事后监管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真正实现了“管理规范化、运行阳光化、监督网络化”。

新郑市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以来,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17件(次),化解群众矛盾539件,审核出不合规定票据123张,各三资中心拒付不合理开支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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