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设公共租赁房
解公交环卫职工住房难
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将以公交和环卫行业一线职工为对象,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为主渠道,力争到2012年年底,使公交和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为加快解决公交和环卫行业一线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市政府研究决定公交公司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六线规划,并满足公交场站用地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市区便于到岗的部分原有公交场站或远郊终点公交场站,由企业自行筹资建设公交司乘公寓,用于解决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公交场站内建设的公交司乘公寓只租不售,也不得由职工集资建设。司乘公寓以集体宿舍或一居室为主进行建设,单套住房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同时,也可根据公交职工住房需求,配建不超过总量10%的二居室住房,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各区政府也应根据辖区内环卫一线职工住房需求情况,集中组织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住房,也可以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筹集一定数量的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并由各区负责管理,专项用于解决环卫职工的住房困难。
市政府要求,对于以上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部门应将其纳入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的手续办理速度。公交公司通过贷款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按项目贷款额给予贴息一年的补助。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2.5倍的公益性艰苦岗位一线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推进工作不力、2012年年底前未能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