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乔普 通讯员 郑柯 葛毅飞)昨日记者从中牟县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该县张庄乡粮食管理所原副所长郭林忠,因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60余万元损失,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过调查,公诉机关了解到,2006年6月,中牟0102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中牟县张庄乡粮管所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公开挂牌方式向农民收购2006年生产的小麦。7月份,浚县农民赵继峰、孙万青等人先通过电话联系张庄粮所所长李某商议,用标准袋送小麦,粮所以不过磅只清点袋数的方式计重。李某安排时任张庄粮所副所长的郭林忠负责收麦工作。
随后,赵继峰、孙万青等人向张庄粮所运售小麦,在粮所工作人员将小麦卸在仓库内并将倒出小麦后的空袋扔在车旁地上时,赵继峰一伙主动整理空袋,并将自己携带的空袋也掺加其中计入袋数,郭林忠等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并按赵继峰等人清点的袋数开票,赵继峰等人持郭林忠等人开具的发票领钱,最终造成张庄粮所短库50多万公斤,折合损失70多万元。
日前,中牟县检察院以郭林忠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随后,法院对郭林忠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