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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整治进入强制拆除阶段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为减少视觉污染,让户外广告给城市形象加分而不是减分,我市开展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集中拆除一批违法户外广告,目前已进入拆除阶段。昨日,有关部门举行户外广告整治新闻发布会,就整治的具体问题向社会公布。

由于投资少、门槛低、技术含量低、高收益,我市户外广告业发展势头强劲,户外广告违法设置状况严重。“四环以内区域户外广告正式审批的仅有20处,其余均未审批。”市城市管理局局长余遂盈说。户外广告数量多,精品少,不仅造成视觉污染,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实现户外广告设置“减量化、精品化、艺术化、法制化”的目标,依据《郑州市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规划》、《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建成区(含四环)、上街区、航空港区、机场高速沿线、高速公路市域段、黄河大桥、铁路沿线市域段、出入市口等处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依法拆除。对于在建设时预留广告位、经论证后需保留的,可交罚款补办手续并提升档次后保留。

本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从10月26日开始,经过宣传动员、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已有少数广告业主自行拆除了广告,从11月21日起,各区(管委会)、有关县(市)政府已经开始对逾期不拆除的户外广告实施强制拆除,其中环城快速路人行天桥广告整治基本完成,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已拆除71处。

同时,我市将组织规划部门对《郑州市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规划》进行完善,确定合法的广告位,所有新设广告必须符合规划对位置、内容、色彩、材质等的要求,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复后,到市城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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