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郑州市“优秀文化企业”、
“文化企业带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资源大市向文化强市跨越的实施意见》(郑发〔2009〕18号)精神,促进我市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由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改办”)主办的郑州市“优秀文化企业”、“文化企业带头人”评选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在2009年年底之前在郑州进行工商登记的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的企业,侧重演艺业、动漫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方面。
二、评选标准
参加评选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必须诚实守信,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健康有益、积极向上,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欢迎,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一定代表性;
2.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规模、税前利润较高,近年来企业发展较快,具有良好的科技实力和市场前景,或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探索创新,在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且较好地把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为本行业或本领域的改革和产业发展创造了有益经验,起到了较好的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市乃至省内、国内产生较大影响。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可以自荐。参评企业填写《郑州市优秀文化企业推荐表》,参评文化企业带头人填写《郑州市文化企业带头人推荐表》,并提供工商登记证明、2009年度完税证明和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财务报表(含税前利润和净资产值)、文化项目或文化产品的获奖证明复印件、推荐企业及个人的书面材料(字数为2000字左右),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文改办。
《郑州市优秀文化企业推荐表》《郑州市文化企业带头人推荐表》可从中原网(www.zynews.cn)、中国郑州网(www.zhengzhou.org.cn)下载。
联系人:马志辉、杨乐
联系电话:0371-67170055,67188894
电子邮箱:syfzc@163.com
2.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参选的文化企业及企业带头人中评选出郑州市“优秀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并将评选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和推介
1.对此次评选出的优秀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以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
2.对评选出的优秀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由市文改办组织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和推介,扩大社会影响,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3.优先为优秀文化企业和文化企业带头人投融资与合作发展搭桥引路。
4.建立优秀文化企业发展服务联系制度,对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时提供协调和帮助。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郑州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