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明年1月17日召开
本报讯 (记者 王晋晋)昨日下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经表决,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批准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批准了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决定于2011年1月17日在郑州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