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帮人找工作
事未办成不退钱
王某和杜某被告上法庭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熊晓辉)28日,金水区人民法院受理两起以承诺帮忙安排就业为由收取当事人钱财的案件。王某和杜某承诺帮别人找工作而收取高额费用,事情没办成却不归还钱款,最终被告上法庭。
2009年6月,宁女士的女儿小甜大学毕业了,但却迟迟没能找到工作。经人介绍,宁女士认识了王某,王某承诺能够帮宁女士的女儿安排工作,并以需要费用为由先后向宁女士索取钱款30.6万元。收取钱款后,王某保证此事一定办成,否则将收取的费用全部退回。然而,之后宁女士女儿的工作一直未能落实,宁女士向王某索要钱款,一直无果,于是宁女士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退还全部钱款。
杜某曾服过兵役,2005年回乡探亲期间,他向人炫耀能帮忙安排专业军人当公务员。同乡的于女士听说后,想让杜某帮忙,安排自己的儿子到公安系统工作。杜某许诺能够办成,但得花钱。在杜某的索要下,于女士前后共付给杜某12万元,但杜某拿到钱后却迟迟兑现不了许诺,于女士要求杜某还钱时,杜某以各种理由不予归还,于女士遂将杜某告上法庭。
法官提醒市民: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当心,谨防一些不法分子以能够安排就业为由索取不正当的高额费用;广大家长也应保持警惕,以防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急着为孩子找工作的心理骗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