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自称为“作家局长”的刘长春,在浙江台州市挂职任国土资源局局长因受贿获刑后,被中国作家协会除名。
刘长春在台州国土局任局长期间,已经丧失了作家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本能,而很快蜕化为贪污腐败分子。他在台州当“作家局长”期间,在为多家房产公司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证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房地产公司老板财物共计75万多元,美金1万元,不可谓不贪。
我们并不否认刘长春原本是一位有才的作家,曾经有150万字的作品问世,也曾经在文坛上红极一时,他的作品荣获过首届“冰心”散文奖、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第三届人民文学奖提名等荣誉。然而,这些并不能掩盖其贪腐的丑陋。
平心而论,中国作家协会及各省、市、自治区作家协会对有创作潜质的作家给予在政府职能部门挂职锻炼,丰富创作生活体验的机会无可厚非,对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是十分有益的。作为组织器重的作家,能享受组织给予的机会应当无比珍惜。但是,刘长春可能是鬼迷心窍,竟让社会这个大染缸把自己给染成了魔鬼色。在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环境中,让霓虹灯迷住了作家具有穿透力的双眼,进而被金钱所俘虏。
我们不敢猜想,如果刘长春没有被判刑,虽然贪钱和受贿却没人发现,不知刘大作家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如何描绘像自己一样蜕变的主人公心态?不知刘作家笔下的人物是否能让读者出神入化?然而,我们则更相信刘作家经过自己选择的贪腐之路,真正迷失了他自己的方向,即便他的事不东窗事发,也难以创作出好的作品。一个失去了纯真灵魂的人,如果要面对挖掘社会假恶丑的心灵蜕变过程,我想他是难以下笔书写这段感情心理历程的。他顶多写一些不痛不痒的文字游戏,来糊弄读过他原先作品的人们,仅此而已。
文学是不能被金钱所收买的。文学是人学,更是一片心灵纯洁的心理之学。也就是说,文学决不能被“污染”。由此,我想善良地劝告称得上作家的朋友们,有潜质多写一些让读者满意的小豆腐块也比挂职后成为灵魂变质的腐败分子好;有潜质,上面又给力,可千万要十分地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决不能不小心掉进那“社会的染缸”里把自己染黑。如果耐不住寂寞,如果老想着发金钱的美梦,干脆不要冒充“作家”或当一个“伪作家”。那样,会遭很多人的唾骂。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因为贪钱给父母和祖宗挣骂名。
当作家是不能有私心的,更不能随便做什么发财的梦。虽然《红楼梦》现在很红,有很多的红学家,但包括曹雪芹在内的红学家却不是什么富豪榜上的人物。所以,耐不住寂寞和清贫的人,当不了真正的文学作家,即便捞一顶作家的帽子戴上,也会被人指认是“伪作家”。
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