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公司党委书记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地铁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党委书记。最终,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双双落马,原党委书记王春清获刑13年,原总经理高怀志获刑20年。(11月28日《华西都市报》)
这起腐败案,可谓是“狗咬狗,两嘴毛”。在笔者看来,这起“窝里斗”腐败案具有一定的标本价值,值得剖析。
对于反腐败的党政部门来说,这样的“窝里斗”在反腐败的过程中能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贪官狗咬狗,更容易让腐败大白于天下,更能防止腐败窝案。若站在防微杜渐的角度分析,还可以看出党政内部监督的重要性。书记与经理若不是腐败后的互相举报,而是事先的相互监督,两人最终不至于共同入狱也未可知。当然,更重要的是,因揽工程而导致的落马让人看到权力过于集中的腐败风险。
同时,要防“窝里斗”的腐败成为厚黑学。现在那对“老搭档”不知在狱中作何反省:是不该举报,还是后悔自己当初不该贪污受贿呢?也许都有。“窝里斗”的腐败落马,但愿别成为一种厚黑学,让一些心存鬼胎者早早地结成腐败同盟,从而不敢互相举报。
有落马官员反思,行贿者的承诺靠不住。我看,任何腐败同盟也靠不住,说不定哪天就被“盟友”、“老搭档”举报,成为“窝里斗” ,锒铛入狱,让世人笑话,唯有手莫伸、自廉洁才靠得住。
王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