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丽慧)“未满12岁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孩子长时间单独留在家中”…… 今日,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昨日,金水区新柳路小学的孩子们召开了一次特殊的中队会:学习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课时、作业量和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保证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同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隐私权,孩子的隐私也受到法规保护,偷看孩子的日记,就是触犯了法规……”念着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四(三)班的“法律小博士”朱登宇笑逐颜开:“以后我会用《条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此外,“未满12岁不得坐在副驾驶位置”等内容,也成为孩子们热议的话题。
新柳路小学校长赵恒告诉记者,修订后的《条例》凸显了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如特别提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抢险、救灾等救援;为防范突发事件,每学年学校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为了保证犯过错误的孩子的受教育权,学校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责令未成年学生停课、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就算是一些判处刑罚缓行、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孩子,学校也不得拒绝其复学、升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