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198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均失效
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省政府公布我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正式宣布:凡是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198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失效,而该时间段之后制定的文件,也有一大半已失效,目前仅有687件继续有效。
据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省政府对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于1980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失效,1981年1月1日以后的规范性文件中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粮食购销调拨包干办法的通知》(豫政〔1981〕14号)等104件予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施行河南省城镇食品行业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1981〕4号)等750件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军队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1981〕44号)等687件继续有效。
具体哪些文件失效,哪些文件将继续执行,市民可登录省政府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