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拨自然灾害
生活补助金513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娜 通讯员 王自兴)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下拨各县(市、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共513万元,主要用于帮助地方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建房等基本生活困难。
据了解,自9月下旬,民政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乡村,入户核实今冬明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家庭情况,建立冬春受灾群众生活需救助台账。经初步统计:需口粮救济6.61万人;需衣被救济2.33万人;需伤病救济0.72万人。根据灾情,我市决定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513万元。
按照要求,此次下拨资金主要用于帮助地方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建房等基本生活困难;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