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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要闻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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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警察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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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警察成为打击报复的工具

2日零时许,被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9天的当事人王鹏,在舆论和公众的关注下终于恢复了自由。然而,这起事件远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对其背后的种种予以彻查。

王鹏之所以“惹火上身”,在于多次写信举报大学同班同学,认为特殊的“高官”家庭背景,助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这一举报是否属实,有待权威调查揭开真相。让人更添疑惑的是,对于本应属于自诉法律程序的案件,理应知法懂法的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为何偏偏按照公诉案件办理?人们有理由怀疑,这起错案的背后会不会存在权力干涉司法、公权私用等更深层次的问题?

作为执法者,利通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和民警不可能不知道诽谤罪的常识。即便不熟悉《刑法》的规定,也能从近年来公众广为关注的彭水诗案、王帅帖案等类似事件中获知一二。更不用说2009年3月公安部还下发通知,专门提醒各公安机关,“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其中严格限定了可被认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三种情况,公民发帖举报公务员招录徇私舞弊显然不在其列。

但无论利通区公安分局是主动还是被动,王鹏事件都折射出当前基层的一个突出问题,即警力被过度使用甚至滥用。今年以来,从老农因欲用乡长水杯喝水而被乡长喊来民警拘留7天,到《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交易内幕遭公司所在地警方通缉,这些最终被认定为错案的事件均表明了这一点。

这些事件,看似偶然,实则有共同的特点:在个别地方,本应是法治象征的警察,却有意或无意地被极少数的人用做打击报复、谋取私利的工具;本应履行打击犯罪、护卫平安职责的公安机关,却被一些人动不动就推上第一线,成为其工作不作为、不到位的挡箭牌。这种警力滥用,不仅导致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的紧张,而且正严重损伤着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

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有权利监督它的使用。对于王鹏举报是否属实,拘留王鹏过程中是否存在公权私用情况,相关部门需要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如何遏制警力被滥用,人们更期待政府部门和立法、执法机关付出更多的努力。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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