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充高官
诈骗五万获徒刑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通讯员 胜利 淑芬)一六旬老汉利用一些人相信“当官好办事”的心理,虚构自己在郑州市车管所工作、女儿在检察院、女婿在法院、省公安厅工作,四年内以帮别人办事为由多次诈骗他人4.8万元。昨日,经新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大寿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66岁的周大寿是新密市大隗镇河屯村农民。2005年10月至2009年10月,被告人周大寿虚构自己在郑州市车管所工作、女儿在检察院、女婿在法院、河南省公安厅工作的事实,以能为他人安排工作、购买到便宜的新农村房子、无需培训和参加考试就能办理驾驶照为名,多次进行诈骗,并骗得他人现金4.8万元。其中,除诈骗周某15000元外,周大寿还于2006年1月份,虚构自己女儿在检察院、女婿在法院工作的事实,能为王某的儿子秦某安排工作为名,先后3次骗取王某现金9100元。2006年农历5月份,被告人周大寿虚构在郑州车管所工作的事实,以帮秦某购买新密市大隗镇河屯村新农村房子为名,在新密市苟堂镇樊沟村秦某家诈骗其现金10000元。今年4月14日,被告人周大寿在新密市一娱乐室被受害人张某发现后扭送到新密市公安局。
新密市检察院审查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周大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向新密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大寿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