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②)办结一件事情需要多长周期,这个问题可以科学分析研究,一旦确定了时限,就要像上足了发条的闹钟,不间歇地运转。今天干什么,近期干什么,甚至这个时段干什么,都必须按照“时限”来。不能过夜的事情坚决不过夜,一天的任务坚决在一天内完成,要有“时限”内解决不了问题,就吃饭不香、睡觉不稳的感觉。
落实“限时办结”制度,必须克服疲沓、扯皮的工作作风。
疲沓,是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不少地方、部门、单位都有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遇事不紧不慢,办事不温不火。解决问题就像老牛拉破车一般,效率低下、空转耗时。就拿前段时间本报公布的市容市貌“评差”来说,那些上榜的最差路段、最差社区、最差花园等,不是因为那里的领导干部没有行动,而是因为他们的行动太疲沓,火烧眉毛的事情搁在他们身上也稀松平常。
扯皮,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不良现象。尤其是一些你管他也管的事情,往往是你推他他推你,说这个事情不归自己管,一天接着一天往后推,导致事情搁浅。领导干部没有不该管的事情,怎么管可以研究,管不了可以报告,但绝对不能不“限时办结”。对于责任不清的问题,不管最终属于哪个部门,只要遇到问题就必须先解决。人民群众不问怎么分工、谁管什么,他们看的是管得及时否、管得好不好。
在一切大事业上,人在开始前要像千眼神那样洞察时机,而在进行时要像千手神那样抓住时机。“十一五”的收官阶段,“十二五”的开启阶段,有很多大事、难事、新事亟待我们去办结。这个时候,这种情况,我们只有不舍昼夜的理由,没有不“限时办结”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