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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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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杂谈

我国不仅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而且也是一个多姓氏的国家。姓氏文化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产生于远古的氏族社会。姓氏称谓作为一种代号,将与人类社会同存亡。

首先,谈谈“姓”与“氏”的区别。在我国的上古时代有姓有氏。姓是表示具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同一家族的标志,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指出:“言姓者,本于武帝……自战国以下之人,以氏为姓,而武帝以来之姓亡矣。”由此可知,中国人是先有姓而后有氏的。

姓,起源于母系社会。从史书记载来看,远古的华夏民族在母系社会时,姓是以母系为中心的,人们“但知有母,不知有父。”(《白虎通义》即便是三皇五帝,古文献也只逑其母,而不载其父。故远古的姓氏多以“女”为偏旁。如“姚”、“姬”、“娰”、“妫”、“姜”等即是。《说文·女部》对姓的解释为:“姓,人所生了……因生以为姓,从女从生。”可见姓保留着母系制的遗痕。

夏、商、周三代,远古部落及帝王之族有姓,后来分为夏、曾、褒等氏;商王子姓,后来分出殷、时、边、宋等氏。这样,姓就成了旧有的族号,氏就成了后起的族号了。《通鉴外记》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也就是说,姓用来区别不同的家族,“百世而不变”;氏用来区别一家子孙的不同支系,“一传而变也”。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在三代以前,姓氏有别,其功能也不同。姓是用来“别婚姻”的。远古的人们在漫长的繁衍过程中逐渐发现,同一血统内的群婚乱交不利于后代繁殖,提出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的进化原理。因此,“同姓不婚”成为一条社会法则,后来又纳入了礼制的轨道,人人都须遵循。这一点,应该说是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所作的贡献。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先秦时期只有贵族才有氏。天子分封子弟为诸侯,诸侯分封子弟为卿大夫,都要赐“氏”。一般都以受封赐的国名或采邑之名为氏。也有以官爵、居处或父祖的字为氏的。《通志·氏族一》中说:“三代之前,姓氏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战国时期,姓氏制度开始发生变化,秦末大乱以后姓与氏逐渐融合,汉代则通谓之姓,并且上至天子,下至庶人均有姓,表明个人所出家族。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氏族》中说:“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司马迁在《史记》中直接讲齐国姓姜,秦国姓嬴,周王姓姬等。而不再严格区分姓与氏。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姓”与“氏”已经完全融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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