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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陈江会”台北签协议
两岸将开展医药卫生合作

据新华社台北12月21日电(记者 陈键兴 郭鑫 李惠子)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12月21日在台北举行两会恢复协商以来的第六次领导人会谈。

双方商谈并确认了《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建立两岸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检疫防疫措施和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同意加强两岸医药品安全管理及研发合作,建立重大医药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同意加强两岸中医药研究与交流,促进中医药发展,采取措施保障中药材品质安全;同意加强两岸重大意外事件所致伤病者的紧急救治合作。

依据《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两岸将就传染病的检疫与防疫、资讯交换与通报、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疫苗研发及其他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根据协议,传染病范围、类别依双方各自规定及商定办理。在检疫与防疫措施方面,双方同意依循公认检疫防疫准则所规范的核心能力,加强合作,采取必要检疫及防疫措施,避免或减少传染病传播至对方。双方同意对在己方发现对方的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人,进行适当处置或协助返回原居住地治疗。

在传染病疫情资讯交换与通报方面,双方同意平时应以书面方式定期互相交换传染病疫情及卫生检疫等资讯。双方同意尽速通报可能或已构成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并持续沟通及通报相关资讯。如接获对方查询时,应尽速给予回应与协助。

在重大疫情处置方面,协议提出,发生重大疫情方应即时采取有效监测及处置措施;必要时,得请求对方积极提供协助。发生重大疫情方,于对方请求时,应提供疫情调查情况,并积极考量协助对方实地了解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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