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凯 通讯员 王志强)昨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为规范辖区网吧经营秩序,新郑市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参与网吧违法经营的处理意见》,将严查党员干部参与网吧违法经营行为。
据了解,根据规定,该市将对党员干部参与、纵容、支持、保护网吧违法经营;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干预、妨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黑网吧”行政执法以及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等行为进行严查。
同时,严查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行为以及严查党员干部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推诿扯皮、查处不到位等。
为了切实加强网吧的监管和接受群众监督,该市还将严查属地管理缺位行为。另外,该市还设立了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