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楚州区教育系统的职工均接到通知,要求参加区里号召的“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同时,通知还明确了捐款的具体数额,每人捐款不得少于200元。有教师认为,慈善捐款应该积极参加,但像这样规定了捐款数额,自愿捐款变成了“被捐款”,带上了行政权力压迫捐款的色彩。(《现代快报》12月22日)
报道说,当地近期在举行慈善捐款活动,得到了不少人的响应,尤其是当地的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而且捐款热情都很高。其实,如是看上去轰轰烈烈、全系统动员参与的爱心捐款行动,不过是一场行政募捐与公益慈善的“面子工程”——“捐款”下达指标或者规定数额,无疑就蒙上了一层行政强制的色彩,公共爱心被行政权力变相强行发动并“异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指标,火爆的场景和浪潮式的慈善推进,所映衬出的不是对于慈善热忱而是好大喜功的行政形式主义作风。
在中国,如何来做慈善,是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因为我们至今仍然习惯于以行政募捐来推进公益慈善的政治模式。一如淮安市楚州区教育系统的做法。带有官本位气息的“行政捆绑”慈善活动往往是:领导带头,群众必须广泛响应;领导捐多少、群众捐多少,政府捐多少、企业捐多少,都一一制定出“标准”。一切“按部就班”,一切“统一行动”,一切“层层推进”。
响应政府和单位的号召,为慈善事业捐上一点钱,应该不会对个人构成什么经济负担,可问题的关键是,慈善之心不是行政权力能“命令”出来的,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需要公共的爱心自觉来作为强力支撑。而这般有计划、有组织展开的行政募捐,固然给慈善公益事业带来了“一时的繁荣”,但却从“源头”上不断伤害着公共慈善的热情——当慈善成为一种形象载体或者价值跳板之后,当慈善捐赠的数目与官员的级别、单位的形象挂起钩来,人们不但会对慈善产生心理反感,还会在年复一年的惯性被动募捐活动中,将朴素的慈善自觉意识一点点消耗殆尽。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在普及性上还有较大差距。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捐献款一度仅为0.92元,不足人均GDP的0.02%,志愿服务参与率更是仅为全国人口的3%。为什么中国慈善事业的公众主动参与度低?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在2006年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说,“政府组织的突击性募捐活动代替了公众主动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中国式慈善目前所面临的“行政捆绑”困境,已经到了必须要“突破”的时候了。 陈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