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我省今年来价格涨幅较大,为了控制价格总水平上涨,昨日落幕的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决定,明年我省将采取多项举措,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同时,鉴于目前的价格形势,我省暂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今年1月~11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涨3.4%,预计全年涨幅3.5%左右,基本符合价格调控预期目标。但值得关注的是,今年7月份以后居民消费价格逐月攀升,通胀预期增强,11月份涨幅达到6.5%,创2008年8月以来的新高,居全国第5位。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本轮价格上涨最显著的特点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高。我省设施蔬菜种植面积比例仅占全省蔬菜面积的23%左右,由于外地菜运输成本高、储存费用大等原因,抬升了蔬菜价格。
据介绍,我省今年来价格涨幅较大,明年上半年的翘尾影响较大,加大了控制价格总水平的压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针对目前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我省将支持蔬菜生产和流通。已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明年起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动用一定规模的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冷链物流设施和社区平价菜店的建设。切实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
稳定市场的关键是抓好市场供应,明年,省发改委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城市政府猪肉储备规模达到10天的消费量,防止生猪价格大起大落。加快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预案。分门别类制定不同品种的价格调控预案,增加重要商品储备。
当前,我省将重点抓好小包装成品粮、食用植物油、蔬菜、化肥和煤炭的储备。小包装成品粮要保证10天的消费量,尽快建立土豆、洋葱、大白菜等越冬蔬菜的储备制度,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保障民生是明年价格监管的重点。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我省将尽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推动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施行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通报制度。同时,要继续清费治乱减负。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之一,也是明年价格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鉴于目前的物价形势,省政府决定暂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