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通讯员 赵峰)为有效遏制各类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新密市日前对全市煤矿的监管模式进行调整,实行“一矿一站”监管体制。
据了解,该体制要求各产煤乡、镇、办向每个煤矿派驻由副科级以上领导、驻矿监管人员和煤炭局派驻的驻矿监管人员共同组成3~5人的监管工作站,依法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实施安全监管。监管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煤矿依法生产实行分类管理。
对隐患整改煤矿,监管人员要依法对煤炭企业是否存在超计划安排整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对停工停产煤矿只准通风排水,严格落实省政府“两到位、五控制”的要求,加大督察力度,入井人数不得超过5人。对地方煤炭主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监管人员要对已复工复产的煤矿进行“同跟班、同下井、同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对申请退出和关闭的煤矿,监管人员要严盯死守,加强监管,不准有任何作业活动。
新密市纪委监察局对各监管工作站履职情况随时进行抽查监督,明确要求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于擅自脱岗、失职失责的驻矿监管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