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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郑州人大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市人大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郑州市委
关于表彰郑州市人大工作
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表彰2010年度
市人大先进代表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
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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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白红战

1980年12月29日,郑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郑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回顾总结市人大常委会3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展望美好明天,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30年来,全市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历经7届,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围绕不同时期市委工作的重点,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近年来,围绕市委提出的“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城联创”和“畅通郑州”交通综合整治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地方立法,加强监督工作,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统一行动,并把决定权与监督权相结合,通过视察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不断跟踪监督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全力推进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一是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理念与时俱进,立法制度日臻完善,立法机制不断健全,立法特色日益鲜明,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61件,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力地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了我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监督实效不断增强。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465项,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986次,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决定重大事项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党委工作大局、科学发展大局和人民利益大局出发,紧紧围绕我市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大问题,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或决定264件,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办法》,建立和完善了讨论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跟踪监督决议、决定的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决策保障。四是人事任免工作不断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围绕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完善任前考法、任前见面、宣誓就职等任免工作机制,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4名,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一是抓好代表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增强代表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提高了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抓好代表活动。建立健全代表专业组、代表联络组、代表活动组工作机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持证视察、异地视察、执法检查、明察暗访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调动了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积极性。三是抓好保障服务。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的“塔式网络”,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政情通报制度,坚持“双联系制度”,启用代表议案建议网络管理系统等形式,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完善的服务保障。四是抓好议案建议的督办。做到议案建议及时转办、重点督办、集中督办、专题督办和跨年度督办相结合,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10473件,激励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增强自身素质。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注重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人大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过去的30年,是全市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中阔步前进的30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和人大工作不断创新的30年。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之所以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得益于历届中共郑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历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尽职尽责,得益于“一府两院”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30年来,全市人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实践创造经验,历史昭示未来。30年来,我市人大工作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概括起来就是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人大工作必须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必须十分清醒、立场必须十分坚定、旗帜必须十分鲜明,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第一要务,大力推进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发展为首、发展为重、发展为先、发展为大的思想,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保障民生。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不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把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准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充分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支持、保障、引导和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实际,勇于探索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为人大工作注入不竭动力。

(六)坚持清正廉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清正廉洁是对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勤政廉政,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重要作用,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对这些宝贵经验,我们必须继续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

三、继往开来,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委九届二十次全会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总目标,以富民强市为中心任务,以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形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为总体思路,着力改善民生,着力扩大内需,着力优化结构,着力改革开放,着力自主创新,着力环境优化,充分发挥龙头作用、重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经济提速、提质、提效,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进步,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二十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卢展工书记提出的“提升认识、准确站位、依法依规、尽职尽责、求实求效、树立形象”的要求,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在人大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做到一要坚决、二要自觉。坚决贯彻党委意图,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确保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得到实现。自觉维护党的权威,做到“两个及时”:市委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及时传达、迅速贯彻;人大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主动报告。积极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一是在立法工作上要有新进展。围绕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推动生态建设和节能减排,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而提高经济转型升级的法治化水平。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凡属我市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在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之前,都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凡属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民生问题或与市民的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问题,都要举行立法听证会。通过广泛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地方立法中的作用,用足用全地方立法权。二是在监督工作上要有新突破。要把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跨越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优质教育倍增、优质医疗倍增、交通畅通、水系畅通、安居住房保障、菜篮子保障等惠民工程以及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围绕郑州如何发挥龙头、重心、示范作用,如何实现“一化带三化”的要求和“项目、筹资、谋地”的三环联动,如何抓住抓好高成长区域、产业、企业“三高”优先发展战略,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选准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发展。要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跟踪监督,积极探索和开展工作评议和书面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不断推进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要有新探索。要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与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和形成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的具体实际统一起来,把决策、执行和监督统一起来,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十二五”规划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保证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三)必须坚持务实为民,全力推动民生改善。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医保教”等的民生关键问题,尤其要针对目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两店”建设、“畅通郑州”工程建设、学前教育、物价稳定、食品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问题,积极行使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法定职权,充分发挥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功能,更为合理地进行利益整合,达成为大多数人接受的、协调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制度规范,为改善民生提供制度性保障,在改善民生过程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必须坚持上下联动,全力推动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的形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与省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选举指导和法律监督关系,力求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加强互动联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作出的审议意见、决定、决议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在开展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中,要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沟通,上下联动,增强监督实效。就某些时段、某些方面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与省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交换沟通意见,力求把群众的呼声传递上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达基层。二是加强指导交流。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既要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又要广泛征求省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要通过邀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有关会议、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等办法,增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工作指导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总结宣传推广各县(市)区人大工作的鲜活亮点和典型经验,提倡和鼓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大胆创新进取,相互取长补短,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必须坚持依靠人大代表,全力推动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我市现有14名全国人大代表、95名省人大代表、528名市人大代表和2880名县级人大代表,还有6000多名乡(镇)人大代表,没有他们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就难以有效发挥。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和条件;要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为他们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要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引导和发挥好他们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建立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一府两院”提出意见建议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社区、选区和选民的制度,定期直接听取居民、村民的意见,反映他们的呼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每位代表都应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决策、监督协助、桥梁纽带、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反映群众的要求、表达人民的意愿,同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要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提高实际办结率和落实率,使代表议案、建议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全力推动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巩固加强。无论形势如何变幻,都要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一是注重作风建设。每一位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都要率先垂范,自尊尊人,自爱爱人,以优良的作风和一身正气依法履职。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转变作风的基础,紧紧围绕立法项目、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议题中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实情,形成高质量的调研和检查报告,为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依据。二是注重开拓创新。努力把创新工作与增强实效统一起来,把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遵守宪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三是注重抓好落实。要坚持围绕大局抓落实,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着力抓好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围绕关键抓落实,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以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人大工作大有可为。我们要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科学发展的大局和人民利益的大局,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持续推进跨越式发展,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发挥郑州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龙头作用、重心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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