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杜绝商业贿赂
本报讯(记者 高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杜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昨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该市将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廉洁自律承诺制度,要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等,必须在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自律承诺书》后,才能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据了解,该制度规定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主体均须在交易活动实施前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自律承诺书》。签订成功后,将廉政承诺书列入委托代理协议、写入招标文件、纳入建设(采购)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存档备案。对于未按规定要求签订《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自律承诺书》而擅自进场交易的,将对建设(采购)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告诫,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党政纪责任,对中标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履行合同相关事项,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