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机关工作
怀化人事局只招“官二代”?
据新华社长沙1月6日电 要想报考事业单位,首先要审查父母身份是否“合格”?2010年12月22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鹤城区公众信息网发布了“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报名条件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项,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存在着“比拼父母身份”的嫌疑。
6日中午,记者浏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份招聘简章依然存在。招聘简章称,拟在鹤城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60名。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招聘简章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2.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3.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对于这则招聘简章被指责是为某些特殊的群体量身打造,是为照顾当地一些“官二代”,负责执行招聘考试工作的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对记者说,此次公开招聘完全公开、透明,只有笔试,没有面试,完全按笔试成绩高低来录取。之所以限定招聘对象,是为了防止不在鹤城区的人员“为考试而考试”,为符合招聘条件,临时将其户口迁至位于怀化市中心的鹤城区。
在新华社记者展开调查的同时,鹤城区召开会议,并就此次招聘简章招聘对象条件和加分政策做出修改:原第一条“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