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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路径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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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的路径和措施

常继红

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机制,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地方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如何提高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笔者认为,应围绕构建、完善、健全三个体制上下工夫。

在构建标准体系上下工夫

标准是效能建设的基础,是社会、群众评价行政服务效能的依据,是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应做的要求,是工作准绳,是行为准则。提升行政效能,必须从明确效能建设的标准抓起。

(一)细化岗位责任。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要求,完善岗位责任体系,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职责,做到岗责明确,事事有标准,奖惩有依据。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以岗位责任制解决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问题,以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解决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问题,以公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以问责制增强落实执行力,把大的原则变成铁的规定,把抓效能的认识和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个岗位。

(二)优化工作流程。按“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工作流程,明确行政服务的操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前置门槛,实行行政审批否决备案制、轻微违规教育告知制、申报材料一表制、告知承诺制等,实行联审会办、并联审批大项目等个性化服务,进行程序化、信息化管理,避免和压缩一些不必要的“研究研究”时间,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降低投资成本,方便企业。

(三)固化自由裁量。按照合法裁量、公开公正等原则,对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在行政审批方面,分解前置条件,规范审批过程,明确审批时限,固化审批条件。在行政处罚方面,细化量化处罚标准,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实行基准裁量,取消了“商量商量”的空间。在行政收费方面,对一些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确优惠的条件和标准等,对有上下限标准的明确执行下限,可收可不收的坚决不收,使自由裁量不自由。

(四)显化服务承诺。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将部门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常规事项,党委、政府效能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部门在提升行政效能方面的举措等,结合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显现服务标准。大力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通过设立监督点,特邀监察员暗访,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参与专题调研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自觉行为,道德约束”变成有形的“强制行为,制度约束”。

在完善监督体系上下工夫

制度管不管用,关键在于落实。而监督就是落实执行力的必要手段,要全面了解效能建设情况,及时发现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必须依据行政效能标准,以行政服务个案为对象,以检查剖析行政服务全过程为抓手,多管齐下,严格监督检查。

(一)强化部门自查。政府各部门要对照效能建设的政策规定和质量标准,对本部门的行政服务案例,分级负责,逐件检查,及时发现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与此同时,要结合部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企业作为本部门效能建设的监测点,真实了解企业对服务行为、服务效能的评判,实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组织专人抽查。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组织专人开展随机抽查。抽查中采取抽查行政服务案例与随机走访服务对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涉企检查培训等方面执行行政服务质量标准的情况。通过查程序、查标准、查依据、查结果的案例式检查,结合一定强度的暗访,全面了解行政服务过程中执行相关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进而纠正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改进工作。

(三)受理投诉检查。群众和企业对机关部门的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在某项行政服务过程中,执行政策不到位、办事拖拉、抬高审批门槛、提高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佳等方面,目标指向都比较明确。对所有投诉事项,除调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外,还要对该起行政服务行为进行彻底检查,找出群众和企业不满意的原因和改进办法,举一反三,确保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开展网上巡查。要依托电子政务建设,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大力推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行权力阳光工程,在督促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同时,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加大网上巡查力度,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设置风险点、预警点,使监察人员能够便捷地掌握权力运行情况以及违规异常情况,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对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对违规行为实时监督、及时督办。

在健全保障体系上下工夫

严格处理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可以增加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对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绝不能搞下不为例、姑息迁就。

(一)严格纠正错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案例剖析发现的问题、投诉反映查实的问题、网上巡查收集的问题,部门要对照行政服务标准,认真纠正,查找原因。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原因不找到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防止以后措施不落实问题的发生。

(二)严格绩效考评。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将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纳入年终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机关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管理日常工作考核细则,严格进行扣分。将考核结果与部门的评先评优挂钩,与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以严格的绩效考评督促问题的整改。

(三)严格结果运用。将行政效能监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建立效能监察考核及结果运用制度,健全效能告诫、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制度,把效能建设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晋职、交流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效能监察结果运用的严肃性,严肃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职责的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问责处理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涉及谁,都要坚决进行查处,做到动真碰硬,决不搞“下不为例”。只有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才能真正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才能保证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是一项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从细节和小事抓起,从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做起,动真碰硬,行政效能就会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更好更快。

(作者系惠济区人民政府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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