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出手”
41人讨回工资
本报讯(记者 党贺喜 通讯员 范青 李广伟)一起农民工讨要工资案,由于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出手相援,得以圆满解决。
经调查得知,姚市委等41名农民工受雇于苏勤,在河南新月新印刷有限公司工作。从去年9月开始,因经营不善,苏勤开始拖欠工人工资,一直拖到12月19日,苏勤给他们打了张白条。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南旺斌律师事务所的叶延芳、马明伟律师具体承办该案。两位律师整理立案材料,积极协调金水区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争取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12月29日上午,金水区法院巡回法庭在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省人大代表尹志国、农民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应邀旁听。法院当庭判决,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苏勤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34名原告工资84424元,支付王宏伟等7名原告运费38620元,双方均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