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责任。为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今年起,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公务员局将联合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计划在3年内,在全省树立10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典型。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争创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素质提升、勤政为民和学先进树典型等三个方面。争取用3年的时间,在全省树立涵盖各层次、各部门和各系统的100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按照计划,2011年、2012年的具体目标是:争创活动在全省部署展开,并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每年争创各500个(名);通过争创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表彰3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3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各省辖市每年表彰1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1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13年,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此后,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