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立法将给力
中原经济区建设
本报讯(记者 王晋晋 武建玲 实习生 朱张文)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柏拴向大会作《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今年我省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主要有: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有力法制保障;鉴于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修改,为保证地方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计划修订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在去年初审的基础上,继续审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防震减灾条例等三件法规,同时制定或修订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审查批准郑州、洛阳两市提请的地方立法项目。
据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建立完善以人大为主导,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合起草法规机制;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使制定的法规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有重点地开展立法后跟踪问效和质量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