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处三起特大事故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近日,国务院对2010年发生的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3·1”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辽宁省阜新市“5·23”逆行货车与客车相撞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3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责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依照有关规定,对97名事故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分别给予84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13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