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中的乞丐
与知识里的天堂
从2003年起,杭州市图书馆就开始对所有读者免费开放,包括乞丐和拾荒者,图书馆对这些特殊读者的唯一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这一举措推行以来,引起一些读者的不满。“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18晚上,杭州市图书馆馆长楮树青两年前的这句话在微博上被大量转发。(1月19日《新民晚报》)
图书馆,顾名思义,就是让人看书的地方。1975年,国际图联在法国里昂召开的图书馆功能科研会上将图书馆的社会功能列为:保存人类文化遗产、开展社会教育、传递科学信息、开发智力资源。这是众人比较认同的图书馆的传统功能。现在的图书馆则还有休闲功能、社区功能、旅游功能等。
可以说,公共图书馆的功能和一般图书馆的功能大致一样,由于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公共性,所以是一个更加平等的人人可以穿行其中的自由空间。就是说,公共图书馆存在的意义,是它要向所有享有公民权的人开放,而不是针对经过挑选的特定群体。图书馆世界,是人人共享的世界。“只要你的穿着和举止不是特别出格,比如赤膊或大声喧哗,你都可以免费在这里看书、休息、听音乐甚至会朋友”。这样的做法,只不过是回应了公共图书馆的常识意义,甚至算不上善举。对人的尊重,对众生平等的尊重,对普世价值的尊重,在本土社会一直就是稀缺品,因而,让乞丐和拾荒者进入公共图书馆进行阅读,难免让一些人诧异,不舒服。
乞丐和拾荒者到公共图书馆读书,是他们的一项基本权利。公共图书馆的管理者保证他们在那里读书,是他们理应提供的服务,是他们责任所在,是他们在做该做的分内事。底层的人也是人,这样说是因为人们见惯了一些人对他们的歧视,一些人时常不把处在社会弱势地位的同胞当人看。一位网友说的好,每个人都有读书的权利。太阳不会因为乞丐和拾荒者的身份而拒绝给予他们阳光。人的权利和尊严不是被赐予的,是与生俱有的,是争取来的。权利和尊严中有这样的概念:当乞丐和拾荒者的权利都不会受到侵犯,都有他们应有的尊严,人人才会有真正的权利和尊严。
自然界旖旎的风景不是天堂,知识里才有天堂。博尔赫斯曾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杭州市图书馆里面有乞丐和拾荒者静静地读书,正是天堂里的风景。
从另一个意义上说,社会公平公正的实现,靠的是点滴的汇集。杭州市图书馆的管理者是站在社会文明、社会进步的一边做事。他们的人性化行为,他们的仁爱之心,他们的包容胸襟,让处在冬天寒冷里的本土人感到了一种少有的温暖。 今 语